发布时间:2022-12-21 13:14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交投集团,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近期自治区、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特别是11月23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安办明电〔2022〕84号)、《关于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安办明电〔2022〕85号)、《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转发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22〕28号),现就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年终岁尾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当前受企业复工复产、冬季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靠前指挥、勇于担当,强化重点防控、强化依法监管、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复工复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压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在安全的前提下复工复产,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强化督导检查和行政执法
一是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冬季施工、道路运输、公路服务等重点领域,紧盯高层建筑、客货运场站、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部位,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督导指导、通报曝光等手段,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的隐患闭环销号,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场所和安全基础薄弱的不放心企业,进行再督导、再检查,严防漏管失控,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认真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和当地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分析评估本辖区、本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坚持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安全监管,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有针对性的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防止仓促开工、超能力生产引发事故。对安全条件一般的复工复产企业,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隐患、化解风险,确保复工复产初期安全有序。三是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乌鲁木齐市“11·24”火灾教训,举一反三研判分析本单位本领域消防安全形势,从严从紧加强道路客货运场站、地铁车站、服务区、人员宿舍等人员集中区域的火灾预防工作,强化安全检查和企业开展自查力度,要严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厂房宿舍、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两区三场内部使用性质等违规行为;严查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等风险隐患;严查企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员工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精准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重大火灾风险,深入开展消防重点领域整治攻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细化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7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严控安全风险、严治事故隐患、严打违法行为,推动解决大问题、管控大风险、消除大隐患。
(一)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四部委印发的《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严格实施冬季施工石方爆破等活动,严查建设工地油库、实验室等易燃易爆物品隐患,严禁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要强化隧道、高陡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应对大风、雨雪、冰冻等冬季灾害性气候的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对冬季停工建设项目工地及留守人员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必须加强留守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施工驻地及留守人员的取暖、通风、用电、防火、防雪灾、值班值守等重点环节加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及农民工返乡工作的相关要求,依职依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民工返乡工作,要加强农民工返乡过程的安全形势研判,保障农民工有序返乡、温暖返乡、安全返乡。
(二)道路运输领域:要紧盯农村客运、城市公交、道路客货运输特别是危险货物运输及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安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的动态监控管理,加大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企业、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制定完善车辆运行方案,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严防冒险运输作业。全面加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对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重点企业、重点道路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会同公安、应急等部门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三)公路运营服务领域:加大与气象、应急、地质、交警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大巡查频次,认真排查高速公路、国省道路面、桥梁、涵洞、公路附属设施、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等部位,补充完善标识标牌等附属设施,做好排险加固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员物资准备,切实做好各类突发情况下的公路抢通保通特别是重要桥梁和陡坡路段除雪防滑工作。
(四)交通执法领域:要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巡查检查,进一步深化“一路三方”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易起雾路段、时段以及易结冰等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执法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抓严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毁坏路产路权、
短途接驳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强化大件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道路运输通行秩序。
四、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进一步密切与气象部门的联动,加大路网监测预报预警力度,加强道路阻断信息发布,为社会公众出行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认真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细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落实人员、物资、装备、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确保应急设备设施随时可用,提高事故应急的科学应对和妥善处置能力。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