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0 17:39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47号)工作要求,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等评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对我区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开展了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形成了信用评价结论,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相关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起书面申诉,申述材料须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新交规〔2020〕14号)等文件规定手续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法人代表签名后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邮编:830000,联系人:高源(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991-5281059。
附件:附件1:2023年度新疆公路建设市场设计、招标代理、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23年度新疆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附件3:2023年度新疆公路建设市场监理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附件4:2023年度新疆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