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8 13:32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2024年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第一批)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的规定,近期我厅组织专家对新疆新路丰土木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天筑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金鼎检测有限责任公司3家机构的公路工程乙级资质延续申请、昌吉市悦诚检测有限公司1家机构的公路工程丙级资质延续申请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企业申报信息和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二、监督举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厅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于查实的弄虚作假企业,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0991-5281059
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邮政编码:830000。
附件: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续评审结果汇总表(第一批)
附件2:2024年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信息公示表(第一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6月27日